土壤环境状况直接影响食品安全,更是国土资源环境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十三五”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国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8.65亿亩,强调要推进土地复垦、环境整治和生态修复,开展土壤污染加密调查;完成100个农用地和100个建设用地污染治理试点,建设6个土壤污染防治先行示范区,开展1,000万亩受污染耕地治理修复和4,000万亩受污染耕地风险管控。随着土壤污染问题日益严峻,我国对土壤的修复和保护工作越来越重视,陆续出台多项政策文件。
2016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正式出台,要求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2017年《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提出,力争建成6亿亩高标准田,农田整治率达到60%。
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明确了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土壤污染状况普查和监测、土壤污染预防、保护、风险管控和修复等方面的基本制度和规则。土壤污染防治法的正式施行,意味着我国土壤污染治理迈向了新的高度,将逐步推动土壤污染防治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
充足的财政资金投入是土壤修复工作的有力保障。据统计,2017年中央财政安排污染防治资金合计340.35亿元;2018年合计405亿元,2019年预计达到了600亿元。
目前,我国土壤修复行业正处于产业发展的起步阶段,我国土壤修复产业的产值尚不及环保产业总产值的1%,而这一指标在发达国家已达到30%以上。我国土壤修复行业正处于产业发展的起步阶段,我国土壤修复产业的产值尚不及环保产业总产值的比例远低于发达国家,土壤修复市场发展空间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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