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1号)及《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发[2013]81号)相关规定对《衡水京华化工有限公司地块2021年度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地块基本信息
1、地块概况和识别结论
留一联合站位于河北省河间市龙华店乡北皇亲庄西3km处,正门坐标为东经:116.021126°,北纬38.345938°,是集原油处理、集输、污水处理及回注一体的综合性联合站。
本次调查共识别出3个重点监测区,A(储油罐区)B(污水处理区)、C(三相分离器区),共设置5个土壤监测点和1个土壤背景点,共设置1个地下水监测点和1个地下水背景点。
该地块主要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包括(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苝))16项。
2、现场采样和检测
本次自行监测工作于地块内布设土壤采样点位5个,厂区内未受生产活动影响区域内布设土壤背景点1个,河北华清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至2021年10月20日进行了土壤采样工作,本次工作中共采集检测土壤样品21个(含2个平行样)。检测因子为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苝),样品交河北华清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检测,2021年10月20日-10月25日进行了样品测试工作,2021年11月出具了土壤检测报告。
二、地块受污染情况
1、多环芳烃包括(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苝))均未检出,石油烃(C10-C40)厂区内有检出含量范围为ND~51mg/kg,均未超过风险筛选值。
2、与背景值相比B(污水处理区)、C(三相分离区)存在明显累积现象粘土层存在明显累积现象。
3、2021年度土壤检测数据与历史数据相比,石油烃(C10-C40)不存在明显累积现象。
三、公开期限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1号)及《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发[2013]81号)相关规定期限执行。